江苏连云港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环山街小团山巷第 10 幢 20 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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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关于*年生诉*涛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环山街小团山巷第 ** 幢 ** 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环山街小团山巷第 ** 幢 ** 号,南北朝向,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室内净高:净高约 *.* 米,外观形象:房屋为 * 层住宅楼,该房屋位于第 * 层,整体建筑式样较差,外观形象较差,空间布局及建筑功能:根据现场查勘,房屋布局为 * 室(* 室为卧室,无卫生间,洗漱间为自行搭建),作为住宅使用;空间布局及建筑功能状况差。装修:整幢建筑外墙为红砖,外门安装铁门,内门安装木门,目前所在建筑维护情况较差,根据现场查勘,装修如下:卧室: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及顶棚涂料粉刷;设施设备:整幢建筑未设消防设施,宽带网络、通信线路、水、电、气等设施均已接通并可正常使用。维护、保养和使用状况:建筑物的结构、墙体、楼屋面完好坚固;门窗开关灵活、完好无损,外墙红砖完整,无空鼓,无脱落;水、电、气配套设施较齐全;物业管理:无物业,四至:所在位置东至民房、西至民房、南至民房、北至胜利路,宗地红线外达到“六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宗地红线内达到“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 **** 元(以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先由竞买人垫缴,而后竞买人凭垫缴凭证申请该院退还,解释权归法院。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账号:*****************;开户银行:******哈密伊州支行;开户行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联系人:于主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