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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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GB*****[淄博市****(增量)-张***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 容积率 出让 方式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 ************GB*****[淄博市****(增量)-张***号] 张店区规划支路以东、华光路以南、原山大道以西、汇文路以北 ***** 城镇住宅用地 >*.*且 ≤*.** 网上 挂牌 ** ***** ***** ** 说明事项:*.根据《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竞得人须无偿投资建设六个班的幼儿园并无偿移交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该宗地为预留地,用于建设张店区房镇镇高西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内已经查询无地下管线信息,建设中如发现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由竞得人和张店区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竞买人须提供宗地说明事项中相关投资建设事宜作为后置审查条件之一。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汇入******淄博西城支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报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资料及与张店区政府衔接投资建设事宜的有关书面材料等,到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张店区联通路***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及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地重新出让。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后*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划转至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账户(户名: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开户银行:******祥瑞园支行;账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成交宗地溢价部分,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十日内缴清。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群慧 联系电话:****-*******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飞 王晓旭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山东省****** 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