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岳麓分局2021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标段一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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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岳麓分局****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标段一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岳麓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标段一 (*)采购计划编号: CSCG-************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标段一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为加强对长沙市岳麓区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针对长沙市岳麓区污染源开展执法监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陆万壹仟叁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行业类别 监测次数 所涉及的执法监测内容及项目 随机抽查执法监测、专项执法行动和交叉执法检查等执法监测 **次 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余氯、六价铬等因子 **次 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烟度等因子 **次 噪音:*个点厂界噪声(昼夜) 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污水处理厂)*次 水: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医院)*次 水:pH、化学需氧量、固体悬浮物浓度、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检测 **次 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余氯、六价铬等因子 **次 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等因子 **次 噪音:*个点厂界噪声(昼夜) 备注:*、★投标人须具有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烟度和柴油车烟度监测能力;*、VOCs监测分析方法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现场监管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监测因子和监测次数的调整;*、中标单位需要承担辖区环境监管应急监测任务(应急监测是指环保督察及整改专项监测以及在完成中标任务基础上临时安排的监测任务)。*、★为保证监测质量,各投标人只能参加“****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标段一(采购编号:CSCG-************)”、“****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标段二(采购编号:CSCG-************)”、二个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投标,同时参加二个项目投标的,其参与的所有项目的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CSCG-************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 型号 品牌 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 随机抽查执法监测、专项执法行动和交叉执法检查等执法监测 次 / 无 ** *** ***** 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余氯、六价铬等因子 * 次 / 无 ** **** ****** 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烟度等因子 * 次 / 无 ** *** ***** 噪音:*个点厂界噪声(昼夜) * 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次 / 无 * **** **** 污水处理厂-水: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 次 / 无 * *** **** 医院-水:pH、化学需氧量、固体悬浮物浓度、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检测 次 / 无 ** **** ***** 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余氯、六价铬等因子 * 次 / 无 ** **** ****** 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等因子 * 次 / 无 ** *** **** 噪音:*个点厂界噪声(昼夜) 合计报价 ****** /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样时间:按照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岳麓分局下发的任务进行采样。采样报告:根据采购方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每批次监测*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并提供电子数据及数据检索汇总。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按实结算,结算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监测、汇总及分析报告,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岳麓分局校验合格后,并出具的相关有效票据,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合同期内完成中标价后合同终止。 *.* 收款账户: ******长沙凤凰城支行(湖南******:***************)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现场采样时,科学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分析、采样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经计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监测试剂均使用优级纯,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实验用水均使用去离子水,使用前进行电导率测定。标准物质统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实验室分析必须做样品总量**%的平行样品,平行样品至少做三次重复,其正负误差分析需出具在监测报告中。监对具有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在分析时进行不少于**%的质控样分析,质控样品测定值必须落在保证值范围之内,否则本批次结果无效,质控样品测定值需出具在监测原始记录中。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中标人须全程接受长沙市岳麓生态环境监测站的质控考核,包括现场检查、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比对、盲样考核等方式,连续*次未通过长沙市岳麓生态环境监测站的质控考核,则视为自动取消承担项目资格,并收回已付款项。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它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责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于《检测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检测报告》。乙方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检测服务,接收样品后*-**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采用严谨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并具有相应国家计量认证资格。*、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责任不能超出乙方对样品作出的检测报告的范围。检测结果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所交的检测结果质量不符合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号湘麓金座东栋 地址: 长沙经济开发区三一路*号三一工业城老研发楼*楼、*楼 法定代理人: 陈志勇 法定代理人: 夏亮 委托代理人: 伍国荣 委托代理人: 曾乐洁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