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通山县中心】通山县城区石壁下河防洪综合整治工程通山县城区石壁下河防洪综合整治工程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TSZX-202012SZ-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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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城区石壁下河防洪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cn:**/tongshanxia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了招标公告,于****年**月*日收到了投标人提问,提问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类似项目指:工程类别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此条款中解释非常笼统,未能指出类似项目的类别,是河道治理工程或市政管网工程或其它防洪工程,不能辨别,也未指定类似工程金额大小。如此则让投标人极难理解,不能很好把握招标文件内容,也会在评标时对评标专家造成误解,烦请招标人将此条款细化、量化,明确金额、明确工程类别。
现对以上提问做如下回复:招标文件要求“近五年完成过* 项 (类似项目描述)工程类别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工程或者污水直排工程等市政类工程项目,金额大小不作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