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1年10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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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门意见*福盛达电子制造武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号I幢*、*************项目经武平县发改局备案(闽发改备[****]F******号,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武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号I幢*、*层,租赁厂房面积****.**m*,厂区设置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年产****万片液晶显示屏生产线,设计年产液晶显示屏(LCM显示模组)****万片、触控显示屏(LCM+TP模组)***万片。(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的有关规定;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表*规定。(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的B级规定。(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规定的*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得到妥善处理。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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