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答疑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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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答疑***号发布时间 **************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答疑***号致各投标人: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疑问一: 在我司已报名参与投标的《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LZB****—**》项目中,在采购文件第五章第八条(第**页):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若为昆明市外来企业,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租赁合同”。因我公司目前在昆明市区域内暂未开展业务,未设立固定场所,若投标前在昆明市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故我公司建议本条款是否能采取提供承诺函形式,若我司有幸中标,将在本项目区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租赁合同。回复:投标人若为昆明市外来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可以提供相关材料,若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可不用提供。此部分内容不涉及投标人相关资格审查,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即可。本答疑的内容不涉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请各投标人注意,原定开标时间不变。采购人: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