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政府购买碧眼社区党委购买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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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碧眼社区党委购买租车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碧眼社区党委购买租车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初定**月**日开展碧眼社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参与成员约**人,租赁**座空调大巴*辆,来回接送碧眼社区各党支部成员统一前往党史馆、琬璧公家塾参观学习,活动时间要求约*小时。(若遇恶劣天气、疫情防控要求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开展活动,经双方协商后,延后或取消活动)。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陈工 陈工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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