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BJJZ-PY-20210628)电子化招标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BJJZ-PY-********)电子化招标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BJJZ-PY-********)电子化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JJZ-P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于****年*月**日对外发布电子化招标公告及电子化招标文件,收到部分潜在投标人咨询、疑问及诉求,经采购人讨论研究确定,现将关于电子化招标公告及电子化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一、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电子化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关于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的:” 原文: 投标保函应当载明本项目名称、金额和有效期。 修改为: “投标保函应当载明本项目名称、金额和投标保函有效期(注:投标保函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个日历日)。” 二、疑问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电子化招标文件第**页‘表*-*评分细则’工程获奖是否境外工程奖项。” 回复:电子化招标文件第**页“表*-*评分细则”工程获奖以投标人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奖项为评分依据,工程地域不受境内、境外限制。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电子化招标文件‘二、投标报价文件’第**和**页附表*-*投标报价核验表,年份‘*~**’中是否需要使用续表填写,还是使用‘招标文件中的省略号(……)’。” 回复:电子化招标文件“二、投标报价文件”第**和**页附表*-*投标报价核验表,年份“*~**”中请各投标人使用续表填写各年核验结果。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电子化招标文件第**页附表*-*,第**页附表*-*是否需要调整进行填写。” 回复:电子化招标文件第**页附表*-*,第**页附表*-*为本采购项目中各新建子项目投资数额,供各投标人报价计算使用,不需要调整填写。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电子化招标文件第**页‘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表、第**页‘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我联合体单位不属于上述单位,请明确在所填内容横线、投标人名称(公章)及日期处无需填写还是直接删除该页。” 回复:电子化招标文件第**页‘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表、第**页‘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若投标人不属于上述单位,可在所填内容横线处填写“/”(无需附证明),并在落款处填写投标人名称及日期,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第**页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处显示加盖主管部门认定公章,我联合体单位均不属于该类型企业,盖章处无需填写还是直接删除该页。” 回复:电子化招标文件第**页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不属于该类型企业,可直接删除“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该页。 三、除上述内容外,鄱阳县河湖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一期)PPP项目招标公告及电子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鄱阳县水利局 地址:鄱阳县鄱阳湖大道水利大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