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安徽师范大学部分建筑物消防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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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Fragment安徽师范大学部分建筑物消防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ZB*********二、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部分建筑物消防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芜湖******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镜街**金鼎****成交金额:******元/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部分建筑物消防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部分建筑物消防设施维修维保服务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宝华、潘丽华、陶运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号)收费标准收取,****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无效投标单位:安******和安徽宏远******,投标响应函未按规定签字,依据初审要求第四条,作无效投标。*.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室,联系电话:王工,***********。*.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施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室联系方式: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十、附件*.招标文件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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