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人民医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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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医院内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医疗健康数据、提高数据利用率,医院将以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实现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推动“智慧医院”建设,启动医院大数据中心项目供应商征集。现对我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二、调研内容大数据中心包含:管理、临床、科研等数据中心。基于大数据中心的应用包含:患者统一视图、患者主索引、主数据管理、业务流程闭环管理、院领导驾驶舱、数据统一上报管理等应用。三、供应商资格:本项目建设,以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版)六级标准、《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医院信息互联互通)》五级乙等评价标准、《四川省智慧医院评审标准(****)》为依据,完善升级现有系统功能,通过数据资源标准化梳理、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互联互通创新与应用建设,提升医院整体信息化水平,使医院整体信息系统的功能和使用范围达到电子病历系统的六级标准,《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医院信息互联互通)》达到五级乙等标准、四川省智慧医院*星级标准。供应商至少提供三家其他单位同类型(大数据中心)产品合同复印件。四、报名需提供资料:*、提供合格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解决方案、产品参数、相关彩页、报价函及清单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报价函内容包括免费质保期期限以及后期的维保费用说明)。*、提供两年内实施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报名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五、本次征集公告挂网时间: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按序装订于****年**月**日**:**前交于网络建设和管理科。六、报名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不接受邮寄文件。七、本次征集公告挂网时间:****年**月**日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九、监督电话:****-*******乐山市人民医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