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本级][线下]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手术示教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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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手术示教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宜春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手术示教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阳光-YC****-***-*项目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手术示教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宜购****B*********宜春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手术示教系统等采购项目(第二包)*批*****.**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详见招标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开启:****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东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查看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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