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高新区公安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提升工程LED大屏及服务器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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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高新区公安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提升工程LED大屏及服务器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公安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提升工程LED大屏及服务器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最终报价:*******.**(元)浙江******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贸城西路***弄**号 *.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高新区公安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提升工程LED大屏及服务器建设项目高新区公安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提升工程LED大屏及服务器建设项目/*批*******.**/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朝土,胡国银,陈煜信,周天绮,葛黎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需代理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玉兰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黎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葛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号南楼*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杨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马丽君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附件信息:定稿-高新区公安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提升工程LED大屏及服务器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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