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公开招标]宏桂集团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运营平台一期项目【项目编号:HC(ZB1)2021233G】更改公告(二)[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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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G 项目名称:宏桂集团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运营平台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改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变更内容 (一)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人员要求”中增加以下要求: 除项目经理外,派驻到现场项目组员人数必须达到*人以上,其中包括技术负责人至少*人,产品开发人员至少*名,技术骨干至少*人。 产品开发人员需至少*年以上工作经验,技术骨干需至少*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相关要求”中增加以下要求: *.*其他要求:甲方所获得的软件产品应许可甲方集团本部及其出资企业使用,授权用户数不少于****人。 (三)在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书格式“【第二条】采购内容”中增加以下要求: 甲方所获得的软件产品应许可甲方集团本部及其出资企业使用,授权用户数不少于****人。 (四)在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书格式中“【第六条】软件产品验收”全部内容变更为: 【第六条】 软件产品上线、验收 *.项目启动后,甲方应积极协调内部资源配合乙方开展软件产品开发需求调研,并由甲、乙双方确认软件产品开发需求说明书。 *.软件产品上线:乙方根据软件产品开发需求说明书开发的软件安装部署到位后,甲、乙双方共同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上线确认工作,软件产品上线运行正常且可用功能模块达到**%即视同软件产品上线成功,双方签署软件产品上线确认报告。 *.软件产品验收:产品上线试运行后,甲方应于上线运行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修改需求清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修改需求清单后,应在[*]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要求,应当遵照执行。乙方完成修改需求清单要求内容后,甲方根据开发需求说明书和修改需求清单组织软件产品全面验收。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甲方有权对验收未通过部分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完善,如乙方拒绝修改或经修改、完善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负责。 (五)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 ****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本项目与此次公告变更内容有关事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cn/)、广西******(http://***.******.***/)、广西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广西******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黄工****-*******广西****** 广西建设工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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