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丰县下好“先手棋” 政府代缴对象医保服务实现“一提升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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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长丰县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政府代缴对象定点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月份全县救助群体住院人次同比减少***人次,住院率同比下降**.**%,基金支出同比下降**.**%。基本医保基金同比减少支出***.**万元,医疗救助资金同比减少支出***.**万元。政府代缴对象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同时住院人次和基金支出出现“双下降”,试点工作伊始,成效初显。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长丰县将政府代缴对象试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医保、民政、卫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区)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抓手,既综合监管又合力服务,形成基层社会救助、健康服务、医疗保障相互衔接联动效益。
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县政府将政府代缴对象试点工作纳入“日就月将”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考核、管理、经办服务机制,组建乡村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团队(由乡村联系村组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实行网格化管理,最大程度把患者留在县内,营造全社会关注代缴群体健康的良好氛围。发挥牵头医院整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资源的优势,着力治“未病”,通过定期定时定人上门量血压、测血糖、开展心理测试,督促指导规范用药等方式,实现不生病、少生病、少生大病的目标。
分片包干、逐个督导。建立属地乡镇(区)和基层卫生院为辖区患者“基层首诊”责任人制度,对辖区**个乡镇(区)划片实行包保责任制管理,县内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辖区住院患者病种分析,通过日常签约服务、康复人员分类管理、专家定期问诊、定向转诊等服务,让小病、常见病、老年病、康复患者留在基层、留在县内。(撰稿:安小曼 审核:孙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