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睢阳区司法局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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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司法局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商丘市睢阳区司法局,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睢阳区司法局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NTYZB-****-******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控 制 价:******.**元
*.供货期:**日历天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内容:睢阳区司法局消防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开评标信息
开评标日期:**** 年**月**日
开评标地点: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南段清华园小区*号楼*单元***室
谈判小组成员:孟洁、周珂、张和展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年 **月**日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商******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路与珠江路往西***米路北仁和佳园第六排东**户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捌万陆仟叁佰伍拾贰元整 小写:******.**元
供货期:**日历天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 号及发改价格[****]*** 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 * 个工作日。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司法局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B座****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