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经济产业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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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宣城综合保******地址: 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大厦办公楼**楼项目名称宣城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经济产业园项目项目编号XZQ-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号施工费投标费率: **.**%设计费投标报价: **元/m*工期(交货期):中标单位确定后,并收到招标人提供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后**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并满足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最新的《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综合得分:/施工项目负责人:彭鹏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设计项目负责人:许会君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业绩(设计):宁波杭州湾新区丽水工业园(飞地)一期总承包EPC设计负责人业绩:/其他:奖项(施工):在“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学校建设项目综合体”项目中获得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奖项(设计):在“阿里巴巴淘宝城三期项目(淘宝城配套商住项目)”中获得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三等奖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楼、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号施工费投标费率: **.**%设计费投标报价: **元/m*工期(交货期):中标单位确定后,并收到招标人提供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后**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并满足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最新的《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综合得分:/施工项目负责人:盛书文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设计项目负责人:潘波涌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企业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其他:/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号施工费投标费率: **.**%设计费投标报价: **元/m*工期(交货期):中标单位确定后,并收到招标人提供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后**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并满足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最新的《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要求综合得分:/施工项目负责人:许国铎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冀************设计项目负责人:庄岩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设计:建筑行业甲级企业业绩: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审情况一览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