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建立南京双牌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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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溧委办发[****]**号),《关于深化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宁建规[****]*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南******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确保项目承发包过程的公正性、科学性,保证项目投资效益和质量,南******作为建设项目发包主体,建立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采用此名录库中施工企业进行招标产生。在服务期内,如相关管理规定有更新或调整的,则按新的管理规定执行。现将南******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建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名录库申报管理办法:南******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对施工企业名录库实施分级流动管理,每级分别设置报名资格条件(报名资格条件明细及工程规模分类详见附件*)。各施工企业先到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橡树城**栋*单元****室进行报名入库备案,备案报名时间:****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周末、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报名。通过对入库资格条件,对相应规模的工程进行报名及备案。入库完成后,满足更大工程规模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亦可投标低工程规模的项目(有在建项目也可投标),但同一施工企业不得同时在建两个(含)以上同一级规模建设工程项目。此名录库即时更新,在库施工企业所满足的投标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可投标工程规模资格随即发生相应变化;非在库企业一旦满足资格条件,经资格审核后可随时入库。二、服务期限:*年。(****年**月*日—****年**月**日)三、施工企业名录库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施工企业确定(*)经资格审查后,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采用此名录库中企业进行招标产生(资格条件及工程规模详见附件*)。(*)同一施工企业不得同时在建两个(含)及以上同一级规模建设工程项目。在同一级规模建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报名参加后续项目发包活动。*.考核评议(*)经建设单位提出和核准,入库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一次,取消其投标资格*个月。①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超出*个工作日不主动签订合同的;②由施工企业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未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的(超过原合同约定工期天数**%及以上);③采取不正当手段或者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的;④未经建设单位许可擅自增加工程量的;⑤项目建设的备案人员不按规定在现场,违规分包或违法转包的;⑥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等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入库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建设单位核准,清除出施工企业库:①入库企业中标后无故放弃的;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③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社会矛盾纠纷等被举报或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的;④拒绝提供相关后续质保服务的;⑤入库后变更注册地非本镇范围内的;⑥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经查实的;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的;⑧与有关单位或人员串通舞弊查实的;⑨被南******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等累计警告、通报批评满两次及以上的;⑩在库内承接的工程,未在工程所在地开票缴税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四、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溧委办发[****]**号)、《关于深化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宁建规[****]*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五、建设单位:南******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附件:*、南******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报名条件明细表;*、南******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名录库资格审查清单;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jrs/ggg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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