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综合旅游开发项目—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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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屯河综合旅游开发项目—环境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受昌******的委托,对其头屯河综合旅游开发项目—环境治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头屯河综合旅游开发项目—环境治理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
*.*工程概况:*.石河子东路(沿河路至雪莲路段)绿化用地整理****.**M*、种植乔木、灌木、绿化管道、滴灌管等。*.头屯河大桥周边垃圾清运、种植灌木、成品草皮等。*.塔城东路(延安路至沿河路段)绿化用地整理、垃圾清运、种植灌木、绿化管道、滴灌管等。*.头屯河森林公园绿化用地整理、种植灌木、铺种成品草坪。
*.*计划投资额:***万元。
*.*工期要求:计划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年*月*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时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号江西大厦九楼)持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前来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
联系人:马梦露;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柳娟、卢贝贝;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