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南大街74号金谷大厦1-4层部分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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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南大街**号金谷大厦*-*层部分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C************项目名称 南通市南大街**号金谷大厦*-*层部分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拍卖转让说明事项 *、标的部分房屋现由原承租人使用,租期至****年*月**日,原承租人报名参加拍租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成交的,本次拍租租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开始连续计算。委托人(出租方)不负责标的房屋实物交付。标的如由新承租人(成交人)成交的,由新承租人负责清退现使用人,为此,委托人给予新承租人*个月的免租期,租期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原承租人及实际承租人无免租期)。如有第三方妨碍承租人使用标的,承租人应依法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亦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人未能在清场免租租内排除妨碍而给承租人带来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原承租人委托他人、变换身份参与拍租并成交的,不给予清场免租期。已经签订合同的,一经查实,实际控制人仍为原承租人的,取消其清场免租期,按拍卖成交价追缴免租期内的租金。 *、标的部分房屋为搭建。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就标的改建、添附部分问题产生争议的,由新承租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处理,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的,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相关政府部门整治,需承租人配合的,承租人应配合无条件拆除,租金不变。 *、标的无独立水电,拍租成交后,用电用水问题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期间,标的相关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用、门前三包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标的房屋按质量现状拍租,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拍租。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责任、修理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承租方须按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各类安全或环保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租赁合同一旦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前或解除合同后七日内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因标的所处环境位置及房屋材料结构等因素严禁从事餐饮、伴有噪音、异味和废水等环境污染的项目,经营项目须符合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并属于政府及业主方的规划范围。 **、承租方经营业态、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营业执照、卫生和消防许可的一切必要手续,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租金不受承租方是否能办妥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拍卖人特别提醒:标的无不动产证。竞租人应在拍卖前自行了解房屋权证、消防等手续是否符合其经营需要,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影响及风险。 **、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出租方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且无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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