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宝应县2021-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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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城镇发展用地需求,规范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等政策规定,宝应县人民政府委托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宝应县****-**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注重保护耕地的原则
成片开发,很有可能会侵占耕地,或者对耕地造成潜在威胁。应该坚持耕地保护的原则,应保尽保。
(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等方式,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
(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的原则,避免破坏生态环境。
二、宝应县中心城区基本情况
本方案主要涉及宝应县全域,此次成片开发片区为**个。(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三、实施计划
开发片区内拟建设项目以文教居住、工业生产项目为主,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在****至****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四、用地规划情况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拟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开发时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本方案符合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试划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片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宝应县成片开发片区的公益性用地占比均达到相关规定。
五、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土地成片开发将通过土地征用、划拨和市场手段将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个土地使用者手中,为城镇建设储存了后备力量与经济发展保障,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供坚实的后盾。
(二)社会效益
成片开发项目的实施将对宝应县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方案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城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三)生态效益
成片开发范围内,生态绿化用地规模明显增加,将显著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将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镇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市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扬府发〔****〕**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修订》(扬府发[****]**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扬府办发〔****〕**号)等文件开展工作。
宝应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