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方大******受******的委托,就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商城遗址(商都西路与商都南路交叉口)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元
四、采购项目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次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磋商小组成员:史建森、王永坚、彭良杰、张东晓、刘凡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偃师市伊洛街道办事处华夏路**号(交通运输局五楼)
成交金额:*******.**元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文及【国发改价格(****)*** 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计算后按*折收费,收取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地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首阳大厦*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方大******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东区 * 号楼 **** 室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hnfdly@***.com****年**月**日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