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青华东路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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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 **** 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青华东路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投资大厦*幢*-***、***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静、方善勇、杨德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号,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幢**层,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 * 幢 ** 层
联系方式:赵女士 ***********、吴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赵女士
电 话 :*********** 、 ***********
十、附件
*、谈判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推荐记录表,
*、最终报价表。链接:https://***.******.***/s/*c*Z*-*RzsCpoi*bFSal**A
提取码:*g**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