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梁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县水泊中路132号A3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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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县水泊中路***号A*栋的公告梁山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梁山县人民法院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县水泊中路***号A*栋.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网络询价结果: *******元。财产所属一级分类:房产财产所属二级分类:商业用房财产所有权人:任鹏财产名称:梁山县水泊中路***号A*栋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县水泊中路***号A*栋建筑面积:***.**㎡所在省市:山东省 济宁市小区名称:梁山县水泊中路***号A*栋所在楼层:*-*层总楼层:*层是否有电梯:否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因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详情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如房产交易中心、税务局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上房,如因此标的物上房产生的争议,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县水泊中路***号A*栋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梁山县人民法院帐号:**** **** **** *****开户行:农行山东梁山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梁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