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县道海榜线双第段路面硬化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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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计量与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 ***.******.***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补充: ?工程款的支付: ?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完成工程量的**%,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③预留*%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已归档)后十五天内无息结清尾款。    注: ①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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