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入口道路改造及箱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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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入口道路改造及箱涵工程招标公告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入口道路改造及箱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予以实施,招标人为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入口道路改造及箱涵工程,本工程位于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发包主要内容为新建**m长过路钢筋砼箱涵,箱涵上游新建**m长明渠及浆砌块石挡墙,箱涵出口涧滩新建**m长浆砌石挡墙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设计答疑、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工程投资估算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水利专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下午**:**-**:**)(双休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①项提供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到******(长兴县金陵北路**号-*一单元*楼)报名。施工招标文件等资料费为***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以书面材料为准。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五、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主任 联 系 人:李工电 话:***********电 话:****-*******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