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明区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川片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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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GD-****-ZB*** (招标文件编号:HGD-****-ZB***)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川片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华浩******供应商地址:越秀区解放南路***号金汇大厦***房包组或产品名称:高明区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川片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折扣率(%):**.*******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广州华浩****** 高明区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川片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高明区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川片区污水处理厂 (一)认真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时,须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的方案。 (二)乙方应承担因提供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三)乙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处理本次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污泥,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须提供污水处理厂所需的药剂和固体废物处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作和污水达标排放。 (五)运营期间须按照运营惯例经营污水处理厂,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并能在运营标准参数范围内安全稳定地提供处理过的符合排放标准的水。 (六)运营期间乙方应不间断接收并处理污水,将从接收点进入的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出水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七)乙方须在运营后第二个月起,于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提交污水处理厂上一月份的运营记录。 (八)乙方需接受住建、环保、安全等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日常检查,经营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期为*个月(****年**月*日-****年*月**日)。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 (三)污水水质处理标准 (*)进水水质 项目进水水质指标参数见下表。 表* 进水质指标参数表 项目 PH CODcr BOD* SS NH*-N TN TP(以P计) 进水水质 *-* *** *** *** ** ** *.* 注:除PH值其它单位为mg/l。 (*)处理后排放水质 污水处理后排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中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较严值,具体参数见下表。 表* 处理后排放水质指标 项目 PH CODcr BOD* SS NH*-N TN TP (以P计) 粪大肠菌群数 出水水质 *-* ≤**   ≤** ≤** *(*) ≤** ≤*.* ≤****个/L 注:除PH值其它单位为mg/l。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万辉、蔡升亮、何喜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号*楼         联系方式: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宏******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号穗山苑*楼***室              联系方式:左小姐***********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小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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