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饭堂管理项目澄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内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原文: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须含有: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管理企业))澄清为: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市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西洲北路华海街 ** 号联 系 人:陆警官电 话:***-********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 *** 号粤海集团大厦 ****-**** 室联 系 人: 黎 工电 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