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新庄社区开展“二十四式太极拳”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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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社区开展“二十四式太极拳”培训活动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新庄社区开展“二十四式太极拳”培训活动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采购小组对所有邀请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经社区采购小组集体决策,项目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开展,择优选定深******为实施单位。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社区采购小组集体决策,项目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开展,择优选定深******为实施单位,报价为*****.**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 项目成交金额: *****.**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