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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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 人员要求:*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项目需求:一、主体身份(一)为广州市民政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名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近*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服务需求旨在通过聘请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维护我局合法权益。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我局日常工作决策和具体实务提供法律意见,能根据需求及我局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有担任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验者优先:(一)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二)参与拟定立法项目、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三)参与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四)参与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为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五)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六)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七)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潘筱茜 ******** 采购单位:广州市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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