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饶平县钱东镇钱塘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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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钱东镇钱塘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作者:******浏览:发表时间:****-**-** **:**:**饶平县钱东镇钱塘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施工于****年*月**日*时**分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评标。因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及投诉,于****年*月**日*点**分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举行对本项目前*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评。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评,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投标文中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招标人依法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饶平县钱东镇钱塘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施工的中标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核实******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周孟津(证书号:粤****************),已从贵司离职,不在******注册, 项目负责人周孟津未能履行职责。现取消******的中标资格。招标人依法顺延确认第三中标候******为饶平县钱东镇钱塘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施工的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投标报价为人民币玖佰贰拾玖万壹仟玖佰柒拾肆元柒角壹分(小写:¥*******.**元),项目负责人:麦锦康(证书号:粤****************),工期:***个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饶平县钱东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公园路一横二号监督部门: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联系地址:饶平县饶平大道标签上一篇:莲下镇利丰排渠建阳至污水处理厂沟渠整治大提升工程中标情况公示好文推荐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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