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的士码头暖蜂驿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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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的士码头暖蜂驿站建设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的士码头暖蜂驿站建设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凤凰街道党建工作办临时采购小组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家公司入选,分别是*.深******;*.深******;*.深******。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此项目共有*家公司参与报价,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采购要求,深******报价为¥*****;深******报价为¥*****;深******报价为¥*****。按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深******。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 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玖万玖仟壹佰零叁元整(¥*****.**) 服务内容和承诺: 保证按照我方要求,设计新颖,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此项目。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总工会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一办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