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十四师校园安保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批次四标段异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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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校园安保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批次(*~*标段)于****年*月**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进行了开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在“响应性评审”过程中,对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天,因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而否决其投标的理由,不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否决属于上述情形投标人投标的理由不能成立,对中标结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的有关规定,对本次“第十四师校园安保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批次(*~*标段)”进行重新招标。新疆明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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