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境外来光明人员集中隔离点(诺卡斯酒店)现场指挥部保洁清扫服务项目的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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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新湖街道境外来光明人员集中隔离点(诺卡斯酒店)现场指挥部保洁清扫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境外来光明人员集中隔离点(诺卡斯酒店)现场指挥部保洁清扫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家公司入选,该公司是深圳安******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按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深圳安******为本项目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安****** 项目成交金额:*****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新湖街道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提供集中隔离点(诺卡斯酒店)****年*月**日至****年**月**日安保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号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