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华夏北路(淇河路-海河路)绿化项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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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 普通会员 华夏北路(淇河路-海河路)绿化项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BSGZB-****-****-*** 由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建设的华夏北路(淇河路-海河路)绿化项目工程,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 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授表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涉及得分的荣誉或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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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
合格
***
王春红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郭宪增
陈战捧
李庆科
冯黑黑
李林林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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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
********.**
合格
***
刘宁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董永帅
孟飞帆
冯莹
王素娥
程淑慧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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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
********.**
合格
***
韩芳芳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李东元
王东钰
陈娅坤
熊继伟
王永乐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废标原因:无。
公示期: ****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东段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地 址:鹤壁市龙门大厦北座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hnxzgcglzx@***.com附件招标文件 .docFF***E;()DD***E;EE***E;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