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绩溪县人民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设备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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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一、项目编号:JXX-CG-GK-*******二、项目名称:绩溪县人民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设备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二次)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幢中标金额:壹拾壹万叁仟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品牌(如有):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数量: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单价:详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刚、邵巧秋、程上永、徐刚、韦理达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同约定标准,人民币****.**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绩溪县人民医院地址:绩溪县良安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宁电话:****-*******十、附件*、招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绩溪县人民医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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