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光泽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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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光泽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E******************* 各投标单位: 一、现对光泽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的K的取值区间、其他条款 做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节原条款号*.*的“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 %~**.** % (含*.**% ,不含**.** %)”。现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 %~**.** %(含*.**% ,不含**.**%)”。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节原条款号**.*的“*、以现金提交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计息退还”。现在修改为:“根据光交易 [****]* 号《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的通知》实施代收代退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元。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元”。 二、本补充更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更改答疑为准。招标人:光泽县******招标代理单位:**********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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