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贵溪市]贵溪市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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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贵溪市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第*次答疑澄清公告][****-**-**]贵溪市实验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一期)高中教学楼澄清文件各潜在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条说明事项*、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报价承诺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响应、承诺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的要约价为报价。不响应、承诺要约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响应了要约价的,即承诺了综合单价及下浮系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下浮系数为:*.**,要约价为:********.** 元。”变更为“*、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报价承诺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响应、承诺招标文件招标人提出的要约价为报价。不响应、承诺要约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响应了要约价的,即承诺了综合单价及下浮系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下浮系数为:*.**,要约价为:********.** 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