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庆元县饮用水源自动站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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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兴******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的委托,就其空气站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一. 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号二. 项目名称:庆元县饮用水源自动站搬迁项目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 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五. 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备注*庆元县饮用水源自动站搬迁项目*项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六.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条件:*.*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磋商文件获取:*.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磋商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gov.cn/)八、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九.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十.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大兴******(丽青路***号)十一.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十二.磋商地址:浙江大兴******(丽青路***号)十三.其他事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四.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gov.cn/)十五.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项目联系人:刘培珍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号*.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联系人:吴余仓联系电话:***********地 址: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联系人: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号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浙江大兴**********年**月**日附件信息:(OK发布稿)庆元县饮用水源自动站搬迁项目.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