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名流新城8栋14号车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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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名流新城*栋**号车库。房权证号:哈尔滨呼兰不动产权第*******号。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四、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腾迁时效不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取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查询,欠费情况不详。)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全部由买受人或双方承担(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一周与本院联系。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天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黑龙江省鹤岗市红旗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c**be*JxB*QC&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并需要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markets/paimai/sf-qa-jump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