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黑龙江省民政厅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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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L-*** 二、项目名称: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清研灵智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号*号楼*层***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 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工作, 并达到国家验证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交货 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工作, 并达到国家验证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司冬运、王欣、王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民政厅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效果评估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清研灵智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pdf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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