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街头镇向阳路、振兴街、朝阳路新建污水管道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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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街头镇向阳路、振兴街、朝阳路污水管道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变更为:
因五莲疫情防控等原因,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原采购信息内容: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的规定执行。
变更为:**. 价格调整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的规定执行。
注:对混凝土、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钢筋混凝土管、*%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五种主材实施价格可调整。对上述五种主材以街头镇向阳路、振兴街、朝阳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表中单价为基础,超过**%时,据实调整其超出部分主材差价;上述五种主材单价跌幅以街头镇向阳路、振兴街、朝阳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表中单价为基础,超过**%时,据实调整其超出部分主材差价。街头镇向阳路、振兴街、朝阳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表中的单价以五莲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核准的为准。(材料控制价见附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原磋商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街头镇山海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
地址:日照市文登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召林、盖璐璐
电 话:****-*******相关附件:变更公告-街头镇向阳路、振兴街、朝阳路污水管道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