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62号院3号楼2单元6层2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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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号院*号楼*单元*层**号[不动产权证号:豫(****)郑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的房产。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维修基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网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已通知当事人。部分无法联系上的当事人已采取公告形式送达。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成交后**天)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账号:*******************)。缴纳尾款后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的尾款交纳期限之前交纳,如无法如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除应缴保证金外,本院严禁全体工作******或个人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看房电话:***********看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行为请如实举报。特别提示:带看人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