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聚龙公寓1-5-204-206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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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聚龙公寓*-*-***-***房产 项目编号:GR****TJ******* * 人已关注|* 次围观 未关注挂牌价:¥***.**万 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聚龙公寓*-*-***-***房产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曲峥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耿鹏 联系电话:***-******** 资产基本情况转让方基本情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标的信息相关附件图片浏览资产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聚龙公寓*-*-***-***房产评估价格(万元)***.******评估机构北京中地华******评估基准日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其他披露内容*.转让方承诺该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相关备查文件。*、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为共用面积。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五矿******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路***号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孙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XR批准******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五矿******处置天津“聚龙公寓”房产事项的意见通讯地址联系人俎伟传真电子邮件邮编备注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到现场看样,受让登记时需提供已公示的《承诺函》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陈震电话:***********预约看样的联系时间: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万元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本次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受让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的房产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在标的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不接收联合受让。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标的信息相关附件附件资料附件:承诺函.docx现场看房确认函.doc图片浏览 暂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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