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袁建龙存放在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西1047号金泉花园4栋3单元303房内的物品一批(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 (****)粤****执****号执行依据:(****)粤****民初****号、(****)粤****民终****号执行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二、拍卖标的物:标的物:拍卖袁建龙存放在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西****号金泉花园*栋*单元***房内的物品一批。(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无人使用。三、网络平台: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http://***.******.***/)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期限不少于**小时)。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分钟。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标的物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书记员劳书记员,联系电话:****-*******。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标的物:*.本院;*.京东网提供网络服务的相关人员;*.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五、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袁建龙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袁建龙因转让产权本应或可能负担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仓储、出仓、搬运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六、经评估机构评估,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元,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元。七、目前已知对本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名,本院已依法予以通知。特别提醒:法院应将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前录入系统,届时优先购买权人可直接报名,系统自动匹配,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年**月**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账号:**** ****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康怡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执行案号:(****)粤****执****号,所竞拍标的物:袁建龙存放在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西****号金泉花园*栋*单元***房内的物品一批。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书记员劳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九、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到标的物放置地进行转移。十、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联系人:香洲法院网拍组 咨询电话:***********本次拍卖自行看样。 十一、本院按拍卖标的物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十二、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法院监督电话:****-*******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