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丰县水务局“三个注重”与时俱进提升水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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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执法是保护水环境、优化水生态、治理水污染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长丰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聚焦护好“盆”中的水、管好盛“水”的盆,主动强执法、强监管、强震慑,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断抓好执法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文明执法,推动水政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注重抓好执法规范。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字方针要求,将规范执法放在重要位置。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严格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履行案情调查、行政处罚等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侵占岸线等涉河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兴水。 二是注重完善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落实执法程序严谨准确要求,日常工作中,注重引导水政执法队伍学习《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及水政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开展事实排查、立案审查、案件调查、行政处罚等工作,收集完善卷宗资料,固定违法证据,明确法律适用,准确裁量处罚,做到了水政执法工作有法律依据、程序环环相扣、处罚合法适当。 三是注重强化文明执法。在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时,注重坚持文明执法、人性执法、规范执法,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执法中,严格依照监管职责、调查程序推进水政执法,运用文明用语开展问询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反映困难等情况,告知选择复议、诉讼的相关权利。结案后,定期跟踪回访,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尊法、守法、用法。 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件,罚款*万元。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发生”,水政执法案件执行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拟稿人:周青青、陶胜;审核人:颜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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