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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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JYS[CS]*******(招标文件编号:[****]FJYS[CS]*******) 二、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供应商地址:福建省 厦门市 思明区湖滨北路***号振兴大厦第六层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厦门******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喜晨,许海静,林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计取,***万以下的按照*.*%,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在***万元(含)以下的招标代理委托项目,代理服务费原则上按照标准下浮**%计取;中标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委托项目,代理服务费原则上按照标准下浮**%计取。收取方式:转账等方式。 开 户 名:福建优胜****** 开 户 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 ***** ***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建******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 ”未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的规定,福建******响应文件无效。福建******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承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无论结算金额有无增减,均以中标价完成以上所有的项目内容,不得再向采购人申请支付额外的费用,未承诺按无效标处理。”的规定,福建******按无效标处理。其他供应商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属有效投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楼*层             联系方式:林榕华、邓林欢****-********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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