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大庆南路627号1-41,G-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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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大庆南路***号*-**,G-**,*-** 项目编号:GR****ZJ******* 挂牌价格 ***.** 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交易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大庆南路***号*-**,G-**,*-**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本次评估结果包含增值税费。*.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号环球航运广场第*-*层(除*-*)、第**-**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P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a.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指定账户。b.采用按揭贷款方式:本次转让接受贷款。受让方如确需办理银行按揭且符合条件的,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根据贷款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和要求,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付款(根据银行按揭要求且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支付******指定账户,并办理完成银行按揭所需全部手续。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剩余转让价款在银行放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指定账户,否则应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银行按揭贷款部分不能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自然日内支付******指定账户的,则受让方仍须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付清剩余应付款项,否则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浙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标的在权属转移或办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天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房屋交付日前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房屋交付日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与转让方和“浙交汇”平台无关。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标的信息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商业 实际用途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使用期限说明 ****年*月*日止 房屋装饰情况 配套设施 周边环境 交通情况 使用状态 出租 物业管理情况 有 瑕疵情况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 传真 ****-******** 邮箱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号望江国际*号楼**层 网址 ***.******.*** 转让方 联系人 顾经理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