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级部门)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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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级部门)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级部门)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 (一)为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每月形成工作日志报送市中心。(二)协助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草拟、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三)协助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逾期贷款催收。(四)代理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参与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五)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六)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一)为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每月形成工作日志报送市中心。(二)协助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草拟、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三)协助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逾期贷款催收。(四)代理市中心和县(市、区)办事处参与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五)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六)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 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笛 ****-******* 采购单位: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级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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