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冀州区2019-62、2021-3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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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线 预 览在 线 预 览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资源告字[****]**号 经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位置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 冀州区徐庄乡工业东区滏阳西路南侧、团结南大街以西 *****.** 工业 ** ≥*.* ≥**% ***.** ***.** **或整数倍 ****-** 河北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纬三路西侧、规划四路南侧 *****.** 工业 ** ≥*.* ≥**% ***.**** ***.**** **或整数倍 ****-**号地块:绿地率≤**%,其他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号地块:绿地率≤**%,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其他均应按照《河北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细则(试行)》(冀国土资发[****]**号)和《衡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与法人的资格证明,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拍卖出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报名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拍卖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确认其拍卖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拍卖时间为****年**月**日**时。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两宗地块均存在违法占地,已处罚到位。地上建筑物随土地使用权一同出让;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和园区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拍卖会结束后,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由收款方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衡水市冀州区兴华南大街***号 财 务 科:****-******* 账 户:冀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账 号:************ 开户行:******冀州支行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魏先生 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