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民致富股份合作公司商业街9号(原柏美)物业出租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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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号(原柏美)物业出租 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个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 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深圳市宝安区民致富商业街*号(原柏美)物业招租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招租,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 BACG**********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民致富商业街*号(原柏美)物业招租项目 出租方 ****** 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况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民致富商业街*号,共六层。原合同已到期,物业按现状出租。 计算租金面积 ****.**㎡(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 租金底价 ******.*元/月(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含税;不含管理费)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 *年递增一次,递增率*%。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赁押金 *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出租期限 *年 免租期 *.*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 物业产权状况 该物业为******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无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不超过*周期。延长公告期满后,仍未征集到*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可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或向辖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交易方式。 承租方资格要求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必须是在深圳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的信用记录)。 意向承租方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携报名资料,至交易机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免费); *、报名时由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承租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意向承租方符合领取谈判文件的初步条件。意向承租方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意向承租方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报名所需资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的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交易机构领取)。 交易保证金 金额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交易机构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交易机构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违约情形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串通应答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 (*)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交易机构 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宝安分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区湖滨东路**号***室(区财政局对面) 联系人 谢经理***********、 肖经理 ****-******** 网站及媒体发布 本项目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意向承租方有义务在谈判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下网站,在以下网站公布的与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承租方: (*)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服务网站http://***.******.***.cn/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cn/jyzx/ 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个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宝安分公司 ****年**月**日